陕西省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
检查结果审理工作圆满结束
2015年10月10日,陕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联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在西安召开了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结果审理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参与检查工作的同志共计15人参加了会议。
按照财政部、中注协有关要求,陕西省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重点检查由省财政监督检查局与省注协共同组织实施,一共分成3个检查组,组长均由处级领导担任,确保了检查任务的顺利完成。检查组从会计师事务所抽调了9名业务精通,认真负责,担任部门经理以上的骨干人员作为检查人员,历时两个多月,对40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期间共抽查业务底稿 272 份,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底稿249份,其他专项审计业务底稿23份。与法定代表人、注册会计师谈话206人次,延伸检查审计4户,完成检查工作底稿400份,编制复核情况登记表40份,形成检查意见书40份,检查报告40份。
从检查情况看,2015年度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开展各项业务活动,质量控制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主要体现在:一是会计师事务所注重对执业人员的后续培训和教育,注册会计师基本都按时参加了省注协组织的教育培训。二是制度建设逐步加强。绝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都按新准则要求对原有质量控制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三是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获取基本的审计证据,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四是质量控制逐级复核机制进一步完善。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较为薄弱,质量控制体系存在一定的缺陷,造成执业中存在执行审计准则不到位,风险导向审计流于形式,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审计报告披露不规范等问题,执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少数会计师事务所还存在恶性竞争、审计收费偏低、未按规定进行业务报备等问题。
会议分别听取了各检查组组长关于检查情况、问题成因分析及处理建议的汇报。联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性质严重的会计师事务所逐一研究讨论。会议认为,检查组严格按检查工作程序取证,形成的检查工作底稿和检查结论均经过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及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重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表中所指出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检查程序、处理依据合法,定性准确。最后,会议确定拟对个别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行政警告处理和行业惩戒;对个别注册会计师给予行政警告处理和训诫谈话;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不善、执业质量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将通过财政厅文件形式下达财政监管函,并对其主任会计师进行训诫谈话;对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由省注协下发整改通知,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