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文 件
陕会协[2017]2号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编报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了做好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上报工作,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布置2016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会协[2016]60号)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告编报要求
各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要求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财务报告须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不得互审。2016年新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也需上报报表。
二、报送内容
报送内容包括:事务所会计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及事务所会计报表说明、2016年度营业税税款缴纳统计表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统计表、2016年度营业税及增值税完税凭证复印件、2016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审计报告、2016年度职业风险基金提取情况表,2016年度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提供保单复印件。
三、报送方式
各会计师事务所除报送纸质报表外,同时需通过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进行网络报送。具体方法如下:
2.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事务所用户登录名为“事务所证书编号_cw” (例如:11000001_cw),初始密码是事务所证书编号(总所8位,分所12位),首次登陆成功后须及时修改密码。
3.登录后,点击页面上方的“最新动态”按钮,下载“2016年财务报表子系统用户手册”,指导完成系统操作。
4.填写报表。
5.审核后上报报表。
四、报送时间
各会计师事务所须在2017年2月28日之前完成2016年度会计报表的网络报送工作。纸质报表经主任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事务所公章后,连同审计报告于2017年3月20日之前一并上报省注协办公室(501室)。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财务报告,无故推迟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2017年度会费缴纳标准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如有财务报表方面的问题,请咨询省注协办公室,联系人:谭晓艳,电话:029-87611712。
2、如有系统使用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联系人:贾福梅、张健彬,联系电话:(010)88250338、88250337。
3、使用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时,建议使用IE7以上版本或火狐浏览器。如果浏览器是IE6版本,且暂未升级至更高版本的,建议单独安装火狐浏览器。
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审核公式
2、2016年度营业税税款缴纳统计表
3、2016年度增值税销项税额统计表
4、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职业风险基金提取情况表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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