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文 件
陕会协〔202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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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2021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会协〔2021〕2号)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1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报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二、财务报告编报事项
(一)编报要求
1.各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要求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事务所应对报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财务报告须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不得互审。2021年新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也需上报报表。
2.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含省内分支机构)分别报备年度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信息。同时,总所负责提供经审计的集团所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信息,统一经营的其他专业机构不列入集团所财务报告机构。集团所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业务收入应对内部协作收入予以抵消。
(二)报送内容
1.通过网络系统报送内容包括:报表封面、事务所基础信息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度缴纳各税款情况表、事务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审计报告、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后两项为PDF格式)。
2.纸质报送资料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021年度职业风险基金提取情况表,2021年度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提供保单复印件。
需要强调的是,上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税款所属期间为:2021-12-01至2021-12-31(一般纳税人);2021-10-01至2021-12-31(小规模纳税人)。
3.根据行业管理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各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纸质资料时需现场通过省注协电脑网络登陆陕西省电子税务局,调出本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提供省注协查阅。
(三)报送方式
各会计师事务所除报送纸质资料外,同时需通过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进行网络报送。具体方法如下:
2.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事务所用户登录名为“事务所证书编号_cw” (例如:11000001_cw),初始密码是事务所证书编号(总所8位,分所12位),首次登陆成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也可通过填报人手机认证重置密码或联系省注协重置密码。
3.事务所用户登录后,需按照提示信息前往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更新相关信息,方可开始报备。点击首页填报说明可下载用户手册,指导完成系统操作。
4.填写报表。在报表封面事务所类型选择并保存后,方可填报报表。
5.审核后上报。
(四)报送时间
我省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网络报备及纸质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纸质资料首页经主任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后上报省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纸质资料的时间请查看附件1。2022年度会费缴纳标准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填报注意事项
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报备年度财务报告,应注意以下事项:
1.除业务收入表外,其他报表期初数均根据2020年度报表期末报备情况自动提取,业务收入表中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和非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应根据2020年度期末数据情况手动填写。
2.事务所基础信息表第3行为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若第2栏次第2行和第3行人数不符,需在第2行备注栏写明原因。
3.业务收入表第15行和第16行大于0时,在备注栏说明具体构成。
4.业务收入表第17行=18行-19行-20行-21行(允许误差在1元以内)
5.事务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由系统自动生成,表内指标增减幅度超过30%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三、其他事项
(一)如有财务报表方面的问题请咨询省注协,联系人:谭晓艳,电话:029-87611712,地址:西安市四府街41号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603室。
(二)如有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联系人:刘浩然、马彦龙,联系电话:(010)88250337、88250338。
(三)使用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时,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或360浏览器。如果浏览器是IE7版本,且暂未升级至更高版本的,建议单独安装360浏览器。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纸质资料上报时间划分表
2.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审核公式
3.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职业风险基金提取情况表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