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文 件
陕会协〔2016〕51号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选
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第六届
全国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选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会协[2016]4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第六届全国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我会起草了《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选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和《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选第六届全国理事会理事候选人产生办法》(以下统称《候选人产生办法》)。现将《候选人产生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候选人产生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推选出符合要求的代表和理事候选人,并与10月15日前完成推选工作,同时报送以下书面材料:
1.关于推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报告;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一览表;
3.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简历。
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请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我会邮箱。电子版内容应当与书面材料保持一致。
二、代表和理事候选人推选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联系人:丁月桂;
电 话:029-87611739;
电子邮箱:shanxizhuxie@163.com
附件:
1.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选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2.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选第六届全国理事会理事候选人产生办法
3.代表及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一览表
5.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简历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