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现新超越•巾帼礼赞”诗歌朗诵会的补充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实现新超越•巾帼礼赞”诗歌朗诵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朗诵会时间
3月6日下午14:30。
二、朗诵会地点
西北饭店西二楼会议室。
三、节目初选安排
2月28日下午14;30,省财政厅综合楼7楼会议。
四、注意事项
1、参加初选人员请自带背景音乐拷贝。
2、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抓紧时间,务必于27日下班前,将参赛节目报送省协会,在报名的同时请将6日下午赴西北饭店观看节目人数一并上报。
3、服装要求整洁、端庄大方,杜绝奇装异服。
4、可用文件夹带朗诵词上台。
5、请参照评分基本规则准备表演节目。
附:“实现新超越•巾帼礼赞”诗歌朗诵会评分基本规则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2月23日
附件
一、感情把握到位,表情丰富自然,能够较好的表达所朗诵诗歌的内容和思想情感。
二、精神饱满,能较好的运用身体姿态动作,准确、鲜明、自然、形象地渲染气氛,增强表达效果。
三、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准确。
1、语音清亮、圆润。
2、语言生动、形象。
3、语调、节奏富于变化,轻重缓急、抑扬顿挫。
4、不矫揉造作,不扭捏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