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 西 省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文 件
陕注协〔2026〕25号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
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财会〔2024〕27号)精神,强化行业协会自律监督,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促进审计质量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结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6〕26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关系在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的注册会计师均应参加本次年检。
二、检查内容
(一)资格合规性
1.基本信息。会计师事务所要组织注册会计师登录统一监管平台,核实并及时更新或补充个人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照片和手机号码等重点信息,确保其完整准确。
2.履行会员义务情况。主要包括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和会费交纳情况。
3.是否存在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受到刑事处罚、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等情况。
(二)执业行为规范性
1.是否专职执业。对于注册会计师的不专职执业行为,结合社保参保证明、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签订、个税缴纳证明或支付薪酬的银行账户记录、业务工作底稿等开展检查。
2.是否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
三、人脸识别
(一)线上人脸识别。人脸识别是将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以下简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姓名、身份证件信息和摄像头采集的人脸信息与公安人口库提供的人脸数据信息进行比对以完成身份验证,系统中的姓名与身份证件号码必须与现用的身份证件信息一致。人脸识别支持的身份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线下现场核验。无法进行线上人脸识别或持有不支持人脸识别的身份证件者,需携带与本系统内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相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居民居住证、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到省注协进行现场核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核验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注册会计师在现场手持个人身份证件和签字确认模板文件照片;
2.个人身份证件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确认的模板文件照片;
3.其他材料(可以是现场核查视频、全科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涉及信息变更情况。一是注册信息中的资格信息(考试或考核)有缺失或错误的,注册会计师须在现场核验后及时申请信息变更。二是资格信息无误但身份证件信息与相关注册信息不相一致,注册会计师可以在现场核验后及时通过统一监管平台申请信息变更,也可以完成相关注册信息变更后进行线上人脸识别。
四、年检方式
2026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采取线上检查和线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曾经存在挂名执业行为的注册会计师;2025年成为新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的注册会计师;70周岁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在2025年年检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注册会计师;在2025年转所2次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跨省转入的注册会计师;2025年受到信访投诉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以及在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册会计师;省注协认为需要重点检查的其他注册会计师。
年检数据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2025年12月31日时点数据为准。
五、提交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提交方式
1.个人提请。注册会计师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或微信小程序提交年检申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可直接以个人名义申报年检,并在年检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已从原会计师事务所转出,拟加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或正在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在办理会计师事务所清算的责任人;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省注协认可的其他情形。
2.集中提请。会计师事务所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或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为注册会计师集中审核年检申请,按照要求上传相关年检资料。2025年12月31日以后办理转所的注册会计师,在原转出会计师事务所(含外省市)参加年检。

(二)提交内容
1.上传至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年检资料
(1)会计师事务所任职资格自查情况报告。自查内容包括:是否有已离职的注册会计师,是否有受到刑事处罚的注册会计师,是否有已去世的注册会计师,是否有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注册会计师,是否有挂名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各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情况要进行认真梳理并上传《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附件1)、《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2)县级及以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6年出具的注册会计师人事档案托管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2025年4月、12月会计师事务所发放工资的银行转账记录(应显示本人姓名)。
(3)社保部门2026年出具的注册会计师参保缴费证明(缴费月份为2025年1月至12月)。
(4)参加年检的每名注册会计师在2025年度出具的业务报告两份。
(5)注册会计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其他年检资料
按照省行业党委工作安排,为加强党建与业务的融合,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在2026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中同步填写报送党建、团建和统战信息(附件4、5、6)。
(1)不再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自愿转为非执业会员者应由本人填写《执业注册会计师转非执业会员申请表》(附件3),经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连同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印章报送省注协注册监管部。
(2)《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26年第一季度党建信息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58082957@qq.com)。
(3)《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26年第一季度团建信息统计表》(附件5)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1925556406@qq.com)。
(4)《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26年第一季度统战工作信息统计表》(附件6)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252001577@qq.com)。
发送电子邮件时邮件主题为“XX会计师事务所年检资料”。
(三)提交要求
1.自查报告由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分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自查情况报告和附件1、2,需提供PDF版,上传至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年检模块下本所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分所负责人)的“其他材料”中。
2.注册会计师的2026年人事档案托管证明扫描件(退休人员应提供通知中要求资料的扫描件)、参保缴费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制作一个PDF文件,上传至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年检模块下该注册会计师的“社保证明材料”中。
3.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2025年度出具的两份业务报告扫描件制作一个PDF文件,上传至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年检模块下该注册会计师的“其他材料”中。
4.协会代管人员年检参照以上办理。
5.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传年检资料工作。
(四)注意事项
注册会计师档案托管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及业务报告等资料不能为专职执业提供充分证明的,需现场登录注册会计师“个人所得税”APP,以供核查。主要包括内退、原企业破产、停薪留职等原因仍由原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及自行缴纳社保的人员。
注册会计师还可通过扫描中注协行业系统微信服务号二维码找回登录密码。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说明。
六、工作安排
(一)会计师事务所自查。5月11日—5月17日。各会计师事务所在自查阶段完善注册会计师在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里的基本信息。
(二)年检资料提交。5月18日—5月28日。会计师事务所按要求提交年检资料。
(三)资料审核。5月29日—6月30日。省注协根据年检材料审核情况,做出年检通过、暂缓检查、年检不通过的决定。年检系统将按时关闭,不再接收相关材料。
(四)补检工作。对暂缓检查人员,省注协将在系统上退回,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再次提出申请,补检结果另行通知。
(五)公布检查结果。9月30日。检查工作结束后,省注协将对符合任职资格、暂缓检查及撤销、注销注册的注册会计师人员名单在省注协网站、微信公众号、《陕西注册会计师》期刊进行公告。会计师事务所应在年检模块下的年检信息查询中为年检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打印个人年检二维码,并粘贴在注册会计师证书年度检验登记页,通过扫码可查看年检信息。
七、检查工作要求
在任职资格检查过程中,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按时上报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注册会计师按照无故未参加年检处理。一经核查送审材料弄虚作假,省注协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第八条规定对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做出惩戒,并在今年检查工作中将其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执业注册会计师处于省注协代管期间超过12个月的,省注协将根据《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撤销其注册。对于无故不参加检查、不履行会员义务的注册会计师,省注协将给予行业惩戒;对仍不改正的注册会计师将按照《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予以撤销、注销注册。省注协对无正当理由不为本所注册会计师申报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提出限期申报期限。超过规定期限,会计师事务所仍未申报的,省注协视其情节对其给予行业惩戒。对于年检不通过、暂缓检查的注册会计师,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待年检通过后方可继续执业;对于年检不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根据有关规定撤销、注销注册。
任职资格检查材料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省注协注册监管部联系。同时,省注协设置了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接受广大会员监督。
八、联系方式
年检业务联系人:冯兰心联系电话:029-68936423
继续教育联系人:栗杰联系电话:029-87612679
行业党建团建统战联系人:张遥联系电话:029-68939206
年检技术支持联系人:刘浩然联系电话:010-88250038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四府街41号608室
投诉电话:029-68936423邮箱:sxzhuce@163.com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2.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汇总表
3.执业注册会计师转非执业会员申请表
4.2026年第一季度党建信息统计表
5.2026年第一季度团建信息统计表
6.2026年第一季度统战信息统计表
7.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操作说明
8.统一监管平台基本信息修改操作手册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