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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第二届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选聘的通知

时间:2026年06月23日 15:06:03 来源: 访问量:

陕 西 省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件 


                                              陕注协〔2026〕36号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开展第二届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选聘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协会个人会员、社会各界人士: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第一届专门(专业)委员会任期已届满,根据《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及委员会管理相关规定,为持续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协会内部治理,强化专门(专业)委员会职能发挥,凝聚行业专业力量,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开展第二届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选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门(专业)委员会类别设置和职能 

第二届专门(专业)委员会类别、职能保持不变,仍设7个委员会,包括专门委员会6个、专业技术委员会1个。其中,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不超过15人,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不超过35人,具体人数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统筹设定。

1.惩戒委员会

主要职责:规范会员执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审议秘书处对本会单位会员、执业会员违规行为的检查报告;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对本会单位会员、执业会员的违规行为实施行业自律惩戒;通过发布风险提示、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 

2.申诉与维权委员会

主要职责:受理会员对本会惩戒委员会作出的惩戒决定的申诉,审议并作出申诉决定。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普法宣传教育,研究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支持和援助等。 研究维护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合法权益的方式与途径,经授权代表行业与有关部门沟通,提出行业维权方面的合理诉求,提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建议。

3.战略发展与财务委员会 

主要职责:组织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提供行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就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讨,指导行业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政策的研究、制定与实施;就行业发展相关问题,加强与政府部门协调沟通,积极反馈行业意见建议。指导和规范会费收支与管理。

4.人才发展委员会

主要职责:以人才建设全生命周期理论为指导,开展行业人才供需分析,就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重大事项、重点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行业人才发展建议和政策措施。通过指导年度会员继续教育计划制定、课件开发、培训教材编写、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等多种方式,持续提升会员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加强会员服务和互动交流等。 

5.数字化建设委员会

主要职责:研究行业数字化发展的趋势,就行业数字化、智能化等信息技术前瞻性问题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审议全省行业数字化建设工作规划和技术方案并指导实施;评价行业数字化、信息化建设重大技术方案;开展行业数字化宣传和应用推广,指导行业数字化相关培训等。 

6.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委员会

主要职责:研究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改革建议;促进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之间交流分享管理经验等;指导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经营与发展;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体系的调研,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咨询建议。 

7.专业技术委员会

主要职责:开展行业相关理论和实务动态、专业技术问题、前瞻性领域、新业务拓展等跟踪和研究,参与行业相关业务规范、业务指引等的起草、制定。通过专家提示、问题解答、案例分析、专业书籍等为会员提供技术咨询。开展新业务研究与应用推广。加强与司法机关、政府监管部门、企业、高等院校的专业互动交流等。 

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设置企业审计、政府审计、管理咨询、证券发行(资本市场)、司法鉴定、破产并购、绩效评价、税收筹划、风险防控、高企认定、建设项目投资等11个领域专业分会。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2.热心注册会计师事业,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能够履行委员职责,完成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3.熟悉注册会计师行业情况,具有拟任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所需的职业素质及专业胜任能力,在本业务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

4.无不良诚信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条件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二)专业胜任能力条件

1.注册会计师。有8年以上执业经历和相关领域工作经验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

报名惩戒委员会、申诉与维权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应担任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或分所负责人;报名其他专门(专业)委员会应担任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以上职务

2.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理论和实务专家。熟悉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具有相关领域执业资格或者副高级以上职称;从事相关领域工作10年以上。      

3.同等条件下,协会理事会理事、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取得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证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培养(高端班)证书、陕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证书、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后备)人才证书者、以及第一届委员会履职优秀的委员优先选聘。

三、报名材料及时间

(一)报名资料

报名人员填写附件1《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表》、附件2《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汇总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以及有关专业胜任能力证明材料(第一届委员会委员需额外提供任期履职情况说明)一并提交电子版。其中,附件1和2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其余证明材料提交PDF文件格式。报名人员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存在虚假信息,取消选聘资格。

(二)报名时间

请于2026年6月26日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委员报名—工作单位(姓名)。

(三)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专业特长选择报名类别,专门委员会最多选择2个,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可在设置的11个领域中选择1至2个擅长领域,专门委员会与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可以兼报,但累计选择不得超过3个。

2.第一届委员会委员需重新按本次选聘程序报名,未报名或未通过选聘的,不再担任第二届委员会委员。

3.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选聘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确保第二届委员会委员的专业性和代表性。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省注协秘书处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自荐。有意受聘担任第二届委员会委员的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资料,并将报名资料发送至省注协邮箱(所在单位不用盖章)。

(二)单位推荐。有意受聘担任第二届委员会委员的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资料,及时提交至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统一发送至省注协邮箱。

(三)协会秘书处初审。省注协秘书处依据本次选聘条件,对所有申报者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提出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

(四)协会理事会研究决定。省注协理事会对建议名单进行研究,择优确定第二届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任:省注协将向社会统一公告第二届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以省注协名义颁发聘书,明确任期及相关职责。第二届委员会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计算,任期年限按协会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1.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选聘条件和程序开展,接受行业及社会监督。

2.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应严格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各项工作,自觉遵守委员会工作规则,维护协会及委员会形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芊慧68939205  付茗瑞68936424

邮箱:284866775@qq.com 

 

附件:1.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表

      2.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汇总表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