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文 件
陕会协[2014]15号
关于对希格玛等五家会计师事务所
内部培训资格申请的批复
希格玛等五家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上报的内部培训资格申请收悉。根据《陕西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规定和近几年你们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和培训情况,经省注协审核,认为你们具备内部培训条件。现对你们《内部培训资格申请》予以批准。
请你们在内部培训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和《陕西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的规定,接受省注协的监督和考核,并与省注协配合,共同做好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培训计划完成后及时上报书面培训总结,把内部培训工作做的更好。
附件:具备内部培训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