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文 件
陕会协〔2023〕65号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
第二期高端(后备)人才第一次集中培训的通知
各高端(后备)人才培养对象及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二期高端(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陕会协〔2023〕50号)要求,现就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二期高端(后备)人才培养对象第一次集中培训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2023年最新宏观经济与政策走向;
(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问题;
(三)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
(四)变革管理与感性领导力;
(五)智能财务理论与实践;
(六)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七)大数据审计;
培训日程安排具体见课表。
二、培训对象
第二期行业高端(后备)人才培养对象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3年10月14日报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10月15日至10月24日培训,10月25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培训是第一次集中培训,时间较紧,请学员妥善安排好工作,按时报到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一律不得请假,不能参加首次集中学习的学员将取消行业高端(后备)人才培养资格。
(二)集中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培训费全部由省注协承担,培养对象的交通费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三)为强化培训日常管理与监督,维护培训纪律,参加本次培训班学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示对号入座,并配合工作人员核对身份证件。
(四)请学员自带日常生活用品和学习必备用具(笔记本电脑)及运动服、运动鞋,以备拓展训练用。
省注协联系人:张琳、栗杰 联系电话:029-87612679
上国会联系人:宋坤玥 联系电话:021-39768024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