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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2023年第一期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7:30:36 来源: 访问量: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陕会协〔2023〕66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2023

第一期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会协〔20237号)要求,按照2023年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安排,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将于1016日—20日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全省第一期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时间:1015日报到,1016日—20日上课,1021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 200 号,路线: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乘坐地铁2号线至徐泾东站下车;再步行1公里即可到达)。

二、培训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培训对象: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分所负责人。

(二)报名条件:2022年业务收入排名前50家,各会计师事务所限报1名。

三、培训主题、培训内容

(一)培训主题:领导力专题。

(二)培训内容:领导力开发于与提升、舆情管理和媒体沟通;红色教育学习等。

四、费用安排

本期培训班学员培训费,食宿费由省注协统一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五、报名方式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务必于1091800 前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完成报名工作。

六、培训要求

(一)请参训人员于1015日前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报到入住。

(二)各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分所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本期培训班,确因身体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需提前书面请假。

(三)培训期间学员应遵守教学秩序,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按照教学安排完成学习任务,省注协将不定期清查人数,未经批准擅自外出,出勤率低于 85%或无故旷课,省注协将取消当年学时确认,并予以通报。

(四) 为方便通知培训相关事项,请参训学员在完成系统报名后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第一期主任会计师培训班交流群”,本次培训后续通知会及时在群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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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省注协联系人:李莉

电话:(029) 87612679

邮箱:kaopeibu@126.com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宋坤玥

联系电话:(02139768024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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