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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安全保卫制度

时间:2013年07月19日 10:54:44 来源: 访问量:

第一条 为保护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的办公秩序,确保秘书处办公室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要时刻提高警惕,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泄密和防事故工作,维护办公室安全。

第三条 办公人员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门反锁,须加班的同志,须遵守办公楼管理有关规定。

第四条 下班后任何人不许带外来人员在办公室内住宿。

第五条 星期日及晚上休息期间,秘书处要在办公大楼内组织集体活动,须报厅后勤服务中心管理部门。

第六条 人员不准带子女进办公室玩耍。

第七条 大楼内禁止个人存放煤气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八条 在办公室焚烧废纸与其它物品。不得随地仍烟头。

第九条 人员要爱护办公室内配备的消防器材和其它公共财物。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办公室或厅综合楼管理部门。

第十条 楼内大厅、走廊等公共场所严禁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整洁。

第十一条 办公室的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 室内严禁擅自外接电源,工作人员每天下班离开办公室时都要切断电源(传真机除外),做到人走灯灭。

第十三条 人员携带大件物品出综合楼门时,应由秘书处办公室开具携物出门证交警卫,并自觉接受检验。

第十四条 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联系外单位人员到秘书处各办公室推销商品。

第十五条 人员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秘书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