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文 件
陕会行党〔2013〕18号
关于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成立党支部的批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
你单位报送来的《关于申请成立中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党支部的报告》收悉。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2013年12月17日,经中共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行业党委”)各位委员研究,同意成立中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党支部。请接此批复后,于7天内,筹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认真做好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选举工作,并将选举结果及时报省行业党委审批。
特此批复。
2013年12月17日
主题词:党支部委员会 成立 批复
| 抄报: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 抄送: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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