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文 件
陕会行党办〔2014〕5号
关于举办2014年度中国共产党党员
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省直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我省培训工作由中共陕西省省委党校统一组织进行。2014年,按照省委党校培训计划安排,定于11月3日举办一期(总第166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直接管辖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列为2014年度党员发展对象的从业人员。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审阅发展对象入党申请书,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形成结论性政治审查材料,向省行业党委备案。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1.培训时间
11月3日——11月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11月3日上午8:15报到。
2.培训地点
陕西省省委党校。地址:西安市兴善寺东街57号(陕西历史博物馆北侧)。
如乘公交车前往的,请注意乘车路线:可乘5、24、26、27、30、610路等,到陕西历史博物馆站下车,沿翠华路向北即可。
三、培训内容
培训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统一携带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前往省委党校培训;
2.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自带1吋、2吋彩色照片各1张;
3.培训期间,要注意培训纪律,确保学习质量。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宝平 丁月桂
联系电话:029-87611739
电子邮箱:shanxizhuxie@163.com
陕西省省委党校联系电话:029-85230375。
附件:参加陕西省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对象培训班回执表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