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文 件
陕会行党办 〔2016 〕6号
关于举办2016年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省直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由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统一组织进行。按照省委党校培训计划安排,定于11月8日举办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1月8日—11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11月8日上午8:00报到。
二、培训地点
陕西省委党校。地址:西安市小寨西路119号。
三、培训对象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直接管辖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列为2016年度党员发展对象的从业人员。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审阅发展对象入党申请书,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形成结论性政治审查材料,向省行业党委备案。
四、培训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学习辅导材料为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
五、培训费用
400元/人。
六、注意事项
1.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到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开具介绍信;
2.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2日上午到省委党校3号楼301室报名,每人自带1吋、2吋彩色照片各1张;
3.培训期间,请各位学员注意培训纪律,确保学习质量。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丁月桂
联系电话:029-87611739
电子邮箱:shanxizhuxie@163.com
附件:参加陕西省会计师事务所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回执表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