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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年11月23日 14:55:15 来源: 访问量:

 

 

中共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陕会行党 2016 〕16号


 

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做好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业党组织、省直管会计事务所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事务所党支部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现就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做好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师事务所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党支部领导班子结构,按照新时期加强党建工作的要求,把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群众拥护、有较强工作能力的党员选进支部领导班子,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为推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换届选举范围及职责划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凡任期满3年的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必须进行换届选举,任期满2年的事务所党支部可根据需要进行换届选举。

省行业党委负责省直管事务所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各市行业党组织负责辖区内事务所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将结果汇总报省行业党委备案;各事务所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领会精神,统一认识,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保证在1221日前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三、党支部领导班子配备要求

事务所党支部委员人数应根据支部领导班子的配备要求、事务所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

1、支部委员会委员数。支部正式党员3人以上,7人以下的,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含7人)的均应设置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35人为宜,最多不能超过7人,支部委员会可设支部书记以及组织、宣传等委员,委员人数不够时可以兼任。

2、支部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委员必须是党性强、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勤政廉洁、联系群众、有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和奉献精神,能积极承担支部党建工作任务履行党建工作责任,1年以上党龄的正式党员。鼓励从党员业务骨干中选拔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3、支部书记任职条件。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有本领的要求,选优配强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注重从事务所党员负责人或党员合伙人(股东)中选拔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事务所负责人或合伙人(股东)不是党员的,可从管理层党员中选拔党组织书记。担任支部书记的正式党员需3年以上党龄。

四、换届选举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会前准备、选举实施、会后工作三个阶段进行。各事务所党支部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通过选举方式进行换届。

(一)选举大会前准备(126日前完成)。

各事务所党支部在正式换届选举之前,按要求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两次请示。

1作出换届决议。各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作出换届决议,确定换届时间、地点、议程,确定下届委员会组成方案等事项。

2、报送支部换届请示。各党支部在1129日前,向各级行业党组织报送关于换届选举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应包含: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及主要议程;单位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及新一届委员会的组成人数;选举办法等。

3、上级行业党组织审查批复。各级行业党组织根据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原则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各级行业党委直接予以批复,行业党总支报上级党组织批复。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各事务所党支部在换届选举的请示得到上级党组织的批准后,应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研究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的筹备事项。研究起草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广泛研究酝酿,按照差额不低于20%比例提出新一届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书记(副书记)拟任人选名单。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书记(副书记)预备人选名单应在事务所内进行公示。

5、报送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书记(副书记)拟任人选的请示(126日前)。请示的内容包括,候选人预备人选及书记(副书记)预备人选的产生过程,预备人选的比例、结构,附预备人选名单及书记(副书记)预备人选考查材料。

6、上级行业党组织对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书记(副书记)拟任人选进行审查批复。

7、支部需要起草的有关文件。一是制定选举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委员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二是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书记(副书记)拟任人选名单。三是准备党支部工作报告。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既充分肯定成绩,也要对照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思路和方法。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或全体党员会议,就如何起草工作报告进行认真讨论。

(二)选举实施(127日——1216日)。

各党支部相关请示经各级行业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召开党员大会组织选举,差额选举出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出支部书记。党员大会的组织程序如下:

1)主持人核对党员人数,选举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方可进行

2)宣布大会议程及上级党组织同意支部换届的批复。

3)审议通过上届支部工作报告。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工作报告一份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各支部留档。

4)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人名单。

5)公布候选人名单,宣布上级党组织同意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简要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6)分发选票,宣读选票填写说明,填写选票,进行无记名投票。

7)监票人核对收回的选票,确认选举有效后,计票人计票。

8)监票人宣读选举结果,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名单。

(三)选举大会后的工作(1221日前完成)。

1、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并对其他委员进行分工。

2、上报换届选举情况报告。各事务所党支部在选举工作结束后3天内,要向行业上级党组织报送关于换届选举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党员大会的基本情况和选举工作的基本做法;当选的委员及正、副书记名单及得票数;委员分工情况;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及附件。

3、审查批准。各级行业党组织要对事务所党支部上报的选举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查,并经党委会议或总支委会研究同意后,对符合要求的,各级行业党委直接予以批复,行业党总支报上级党组织批复。

4、各事务所党支部向广大党员通报大会情况,公布选举结果及党委批复。对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书资料、选票等,整理归档。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行业党组织和各事务所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事务所党支部要以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党员中开展增强党性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教育党员讲党性、顾大局、讲团结、守纪律。要发扬党内民主,让全体党员认识到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3、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严肃纪律,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种非组织活动。行业各级党组织要委派正式党员列席每个支部的换届选举大会。

 

                           2016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