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文 件
陕会行团﹝2021﹞3号
关于命名第4届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
文明号集体的决定
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团组织、各会计师事务所团支部:
为推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激励广大行业团员青年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按照共青团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青年文明号推报及星级认定和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的通知》(会行团〔2021〕1号)和《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共青团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行业团委”)组织开展了第4届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经各会计师事务所青年集体申报,各市行业团组织推荐,省行业团委审核评选,决定授予以下7个青年集体 “第4届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集体”荣誉称号:
1.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第四业务部;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西安分所;
3.陕西华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陕西益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陕西鸿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6.陕西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7.陕西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希望受表彰的青年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充分展示青年文明号的品牌形象,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职工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职业精神,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使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有效地提升行业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共青团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