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 西 省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文 件
陕会协[2019]57号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开展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9]15 号)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会协〔2011〕39号)的规定,为加强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规范执业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现就开展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总体要求
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行业“职业化建设年”主题活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风险导向检查理念、坚持帮扶提升职业化水平,促进事务所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质量。
二、检查对象
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以周期性检查为基础,根据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2019年重点检查对象的确定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一是业务规模较大的,发生重大合并、分立、重组或新批准设立的,或者人员变化较大的;二是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或承接业务数量与事务所人力资源、规模明显不匹配的;三是日常监管中发现执业质量较差、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或受到投诉举报较多的;四是与境外事务所和国内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合作项目较多的;五是近五年来未接受过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
2019年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附后(附件1),除已列入2019年检查对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外,省注协还将在未列入检查对象的会计师事务所中随机抽取若干家进行实地检查。
三、检查内容和范围
2019年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继续坚持“五个并重”原则,即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与项目质量检查并重、技术程序检查与职业道德检查并重、完善检查技术与建立检查质量保证机制并重、检查制度改革与检查专家队伍建设并重、落实审计责任与落实注协监管责任并重。在充分利用系统风险导向检查的成果和日常监管实践基础上,开展“回头看”检查,结合事务所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2),帮助事务所查找存在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问题的原因,促进事务所提升执业质量和职业声誉,推动注册会计师提升职业能力、养成职业精神。
(一)质量控制体系检查
聚焦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检查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 督促事务所逐一落实整改。查找质量控制薄弱环节,针对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业务承接和保持、薪酬结构以及胜任能力等关键要素,有针对性地设计、实施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检查程序,并结合业务项目检查的结果,对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作出评价,对事务所改进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的关键环节提供切实有效的建议与指导,帮助事务所提升系统风险防范能力。同时,还要加强对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遵循职业道德守则情况的检查,重点关注是否违反独立性原则、是否超出自身专业胜任能力承接业务等。
(二)业务项目检查
检查的范围是事务所自上次接受省注协检查以来尤其是在最近年度出具的业务报告。业务项目检查重点关注:业务执行过程中是否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是否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对重大的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有效,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审计证据是否能够支持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等。
同时,在检查中还要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收费管理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收集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收费的政策和文件,关注业务项目收费的整体情况。对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的项目,重点检查其是否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否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其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三)财务检查
检查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税金、会费,是否按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或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是否按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等。
四、检查工作组织、时间及方式
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由省注协组织实施,成立专门的检查工作小组,检查组长:石计宝,检查副组长:田艳丽、谭晓艳,检查人员由省注协有关人员及选聘的注册会计师组成。
7月下旬组织检查人员参加执业质量检查培训班,熟悉、掌握检查标准和检查要求,制定检查方案,向会计师事务所发出检查通知。8月中旬开始,检查组进入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实地检查工作。检查组进点实施现场检查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检查时间。11月底进行汇总、分析、处理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向中注协报送我省2019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总结和处理结果汇总表。
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地检查原则上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现场检查,必要时,检查组调阅有关资料进行非现场检查。
五、检查纪律
检查组和检查人员应自觉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规定(修订)的通知》(会协〔2013〕42号)要求,不得接受被检查事务所的宴请、款待、旅游和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被检查事务所的礼品,不准在被检查事务所报销任何费用,不准向被检查事务所和关联人员透露不应由其知晓的检查信息,不能因外在压力、利益冲突或他人的不当影响损害自己的职业判断,切实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监督举报电话:029-87611712,邮箱:sxzhuce@163.com
六、有关要求
(一)上报自查报告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参照模版(附件2)形成自查报告,列入检查对象的会计师事务所自查报告应于检查现场提交检查组,未列入检查对象的会计师事务所自查报告应于8月31日前上报省注协。
(二)对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应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归整业务和财务档案,认真配合执业质量检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1、及时将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0日已出具的业务报告及其工作底稿整理、装订、归档。
2、按照会计基础规范要求及时装订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编报财务报告。
3、应向检查组提交的资料含自查报告、声明书(附件3)、相关表格(附件4、附件5)。
七、联系方式
省注协注册监管部联系人:谭晓艳 张勇
联系电话(传真):029-87611712
邮寄地址:西安市甜水井2号306室,邮编:710002
附件:1.2019年被检查事务所名单
2.会计师事务所自查报告模板
3.声明书模板
4.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表
5.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情况表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