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 西 省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文 件
陕会协〔2021〕71号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决定书
李天德:
李天德,男,1948年12月出生,咸阳信德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编号:610400811008。
经调查核实,你所长期在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过程中,向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申报虚假资料,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给予咸阳信德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李天德公开谴责。
本惩戒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你本人可在收到惩戒决定书后的8个工作日内,向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与维权委员会提起申诉,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不影响惩戒决定的执行。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