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会协〔2011〕39号)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指导精神,2022年,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对象、内容、方法和检查纪律,对25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行业自律检查。共抽查执业报告231份(涉及注册会计师126名),其中年度审计报告133份、专项审计报告77份、验资报告21份,与法定代表人、注册会计师谈话44人次,完成检查工作底稿345份,形成检查意见书25份。检查工作结束后,省注协组织召开了惩戒委员会,对存在违规问题的7家会计师事务所和9名注册会计师按照惩戒办法实施了行业惩戒。其中,对7家会计师事务所和8名注册会计师进行训诫,对1名注册会计师进行通报批评。现将被惩戒对象违规问题通报如下:
一、陕西睿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制度缺失,财务资料缺失,业务报告未报备。初步业务活动底稿、风险评估程序均流于形式,实质性程序中未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复核记录、无审计总结,报告签发表中的签名为手签章。对该所及首席合伙人张洪昌作出训诫的行业惩戒。
二、陕西天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制度体系不健全,股权结构不合理,主任会计师出资超过50%;章程条款与事务所实际情况不符,部分股东年龄超出章程规定范围。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支付依据不完善,大额咨询费支出及劳务费支出未见费用结算资料及合同资料。关联单位大额资金支付未见结算依据,职业风险基金被占用现象严重。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披露不规范;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未执行银行函证程序,盘点程序、分析检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复核工作流于形式,存在业务复核核对表不完整,记录内容流于形式。对该所及主任会计师刘志辉作出训诫的行业惩戒。
三、陕西融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主任会计师未实际履行职责,员工培训不到位,专业胜任能力不足。业务报备存在不按时报备、漏报备以及错报备情况。初步业务活动底稿、风险评估、审计计划、控制测试均流于形式。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部分项目的审定表审定金额与已审报表不一致,部分项目无审计底稿,无复核记录。对该所及主任会计师李秉廉作出训诫的行业惩戒。
四、陕西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部分制度缺失。未设立质控部门,也未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质量控制工作。员工培训不到位,专业胜任能力不足。部分报告未在发文记录中登记,未进行报备。业务报备存在不按时报备、漏报备情况。职业风险基金被占用现象较为严重。初步业务活动、风险评估、审计计划均流于形式。实质性审计程序中存在银行存款未实施函证或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部分实物资产实施监盘或程序不到位,部分报表项目,未执行有效的审计程序或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复核记录流于形式,无复核过程记录。对该所及主任会计师刘自成作出训诫的行业惩戒。
五、陕西京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部分制度过于陈旧,且执行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账本未按年打印装订,营业收入未设置明细账,存在报销与事务所无关费用现象。风险评估、审计计划均流于形式。实质性程序中银行存款均未实施函证程序,往来款项函证程序不到位,底稿编制均不完整,审计总结流于形式。专项审计未收集重要审计证据或对重要业务和事项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对该所及首席合伙人李斌有作出训诫的行业惩戒。
六、陕西衡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财务管理、合伙人机制方面的关键制度缺失,财务方面对外支付咨询费,未见费用结算资料及合同资料。首席合伙人同时在两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必要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部分往来款项未执行函证程序;应交税费科目,未进行税费测算,未索取纳税申报资料并检查;部分项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等重要的报表项目仅有审定表、明细表,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对该所作出训诫的行业惩戒,对首席合伙人董海涛作出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
七、陕西中益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控制体系不完整,内部治理结构不规范。报告中注册会计师以手签章形式签字。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个别项目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存在货币资金项目未执行函证程序,盘点程序、复核程序执行不到位,验资证据不支持结论等。对该所及主任会计师张爵仁作出训诫的行业惩戒。
八、陕西云松昌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质量控制投入不足,工作底稿归档、业务报备不及时,已审财务报表格式、签章不符合要求。风险评估、审计总结流于形式。部分报告未见收集重要审计证据或对重要业务或事项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如未实施银行函证、应收账款等往来函证程序,未实施有效的存货、固定资产监盘程序,未实施折旧、摊销等测算程序。对该所首席合伙人师尚清作出训诫的行业惩戒。
九、陕西方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主任会计师出资超过50%。质量控制投入不足,业务报备不及时,存在报销个人消费支出现象。已审财务报表格式、签章不符合要求。业务承接评价表、风险评估流于形式。部分报告未见收集重要审计证据或对重要业务或事项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如未对损益类科目实施检查、变动分析等测试程序。对该所主任会计师张艳霞作出训诫的行业惩戒。
省注协将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整顿行业秩序的部署安排,坚持零容忍、严监管,在今后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持续推动提升行业社会公信力和服务国家建设的能力。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3月13日